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统计局法规科  |   发布日期: 2019-08-09 10:41   

各县区统计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经济发展局:

近日,自治区统计局印发了《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县级统计机构、部门、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修订稿)的通知》(桂统字〔2019〕73号)。2019年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难点突破年,为推动基层单位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我市开展2019年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统计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经济发展局严格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县级统计机构、部门、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修订稿)的通知》(桂统字〔2019〕73号) 工作要求和评分标准,认真组织本级、部门、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开展自查自评,收集整理汇总并填写上报县级、部门、乡镇(街道)、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自评分汇总表(附件1-4)。

二、各县区统计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经济发展局要加强指导检查,根据日常统计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按照考评标准对乡镇(街道)、部门、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的自评分逐项进行核实打分,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对上报自评分的乡镇(街道)、部门、联网直报企业填写县级统计机构评分汇总表(附件5-7)。

三、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于9月15日前将相关电子表格(附件1-7)纸质版本(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同时电子版直接发送市统计局法规科邮箱(lztjjzcfgk@163.com)。

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已纳入自治区统计局年度考核通报范围,市统计局也将把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已纳入市统计局年度考核通报范围,请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务必高度重视,对照《广西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里面的2019年度工作要求做好各项查缺补漏工作。

附件:

1.广西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化建设自评分汇总表

2.广西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自评分汇总表

3.广西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自评分汇总表

4.广西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自评分汇总表

5.广西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县级统计部门评分汇总表

6.广西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县级统计部门评分汇总表

7.广西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县级统计部门评分汇总表

     8.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县级统计机构、部门、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修订稿)的通知(桂统字〔2019〕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