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建立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来源: 鹿寨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8 17:48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部门统计数据资源,促进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全面反映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根据柳州市统计局试点工作部署安排,在全面梳理、整合统计系统各专业对部门的数据需求(包括现行各类统计制度规定的报表、各专业日常管理工作和分析研究对部门数据的需求、统计年鉴及公报等对部门数据的需求)、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统一报表指标设计,在今年5月底前建立了规范统一的鹿寨县部门综合统计制度,经柳州市统计局审核批复,已印发给全县30个部门(单位),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按时向县统计局报送综合统计数据,为下一步推行全县部门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奠定了制度基础。

主要做法是: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柳州市统计局明确由我县担负县级建立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试点工作任务后,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郭军文局长多次在局党组会上强调,要求相关部门全力推进试点各项工作。依据《柳州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分工负责,认真设计报表表式。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惯例,明确4个业务股室为牵头股室,各牵头股室按照《鹿寨县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分工表》,牵头组织对口部门(单位)报表制度的报表设计工作。其它协助单位做好本单位部门数据的需求计划,提出需要部门提供的统计报表表式送交牵头股室。通过分工负责,各业务股室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各类报表设计工作,并报局执法监督股整理汇总。三是积极协调,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印发《关于征求鹿寨县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意见建议的函》,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对各专业制度及年度部门统计报表目录内容进行全面梳理,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确定报送内容、报送频率及报送日期,完成相关统计报表表式设计和修订,编写主要指标解释,共收到30个部门(单位)反馈意见,其中18个部门(单位)无意见,12部门(单位)提出20条意见建议,采纳合理化建议共18条,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报表填报内容。四是报批审核,统一规范报表格式。按照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程序要求,向柳州市统计局提交《鹿寨县统计局关于建立鹿寨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请示》,填报了《新增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

下一步,一是根据《柳州市统计局关于同意建立鹿寨县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柳统审批函字〔2021〕2号)要求,将所有报表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期限等法定标识,形成规范统一的报表制度,并报柳州市统计局备案。二是开展部门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平台定制和测试工作,组织对相关部门统计人员进行培训,推进部门按制度要求联网直报综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