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全面启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部署要求,鹿寨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9日正式印发《关于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并启动鹿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标志着全县农业普查准备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一、明确普查意义,全面摸清“三农”家底
本次普查旨在全面摸清新时代鹿寨县“三农”发展现状,客观反映“三农”发展新形势、新特征,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改革、建设农业强区提供有力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界定普查范围,聚焦核心内容
普查对象覆盖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及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内容重点涉及农业生产条件、粮食与大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乡村发展、农民生活等关键领域。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数据。
三、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
县政府成立由县领导担任组长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日常组织与协调工作。各乡(镇)须于2025年12月底前组建相应普查领导机构,村(居)委会成立普查工作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体系。
四、细化职责分工,凝聚部门合力
《通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落实经费保障,县发改局协调固定资产投资,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鹿寨调查队、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等共同负责宣传动员,调查队负责遥感测量,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各部门须共享信息、协同推进,确保普查有序开展。
五、落实工作要求,确保普查质效
《通知》对普查工作提出五项明确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普查数据和资料的准确性、保密性,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确保数据质量。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和数据安全措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创新普查手段。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推行线上填报与手持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提升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四)强化宣传引导。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普查意义,营造全社会了解、支持、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普查保障。足额保障普查经费,精心选配和管理普查指导员与普查员队伍,落实“两员”劳动报酬,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普查队伍稳定可靠、任务落实到位。
此次《通知》的印发,为鹿寨县规范、有序、高效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和组织保障。下一步,鹿寨县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强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鹿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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