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 —《柳州日报》刊发柳州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文章
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第三次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制度成果,对于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全市统计战线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为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柳州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制造强市,全力以赴重振工业雄风提供有力信息支撑。
一、强化政治领导,坚持法治统计正确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先后作出“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先后印发多份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本次《统计法》的修改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通过法定程序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并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直接写入《统计法》,确保了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柳州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保证了柳州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全市统计战线要认真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维护统计秩序、增强统计工作抗干扰能力。严格依法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
二、深化统计改革,提高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优化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办法,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的战略部署,对新时代新征程统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此次修改《统计法》,体现新发展理念,围绕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统计调查、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强化统计信息共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等重大事项作出制度规定,必将有力提升我国政府统计的生产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市统计战线要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对宏观经济运行重点难点问题的监测研判预警,优化经济运行“报前预判、报中监测、报后分析”监测机制,深化对行业动态、产业支撑、区域增长、企业质效等的研判分析,精准剖析经济数据,洞察经济脉动,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扎实的统计支撑。要聚焦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联动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深入开展统计分析研究,透彻分析柳州市产业竞争力、增长点和各县(区)经济运行、联动发展的长短板,为增强柳州市经济发展动力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要坚持统计为民,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多渠道、多形式发布统计调查数据,为数据需求者提供高效的统计服务。
三、坚持依法统计,努力提高统计监督效能。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明确提出“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等统计监督5项主要任务。此次修改《统计法》,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实践中成熟有效做法及时固定为法律规定,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统计造假屡禁不止、统计监督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统计违法成本低等突出问题,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正,为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统计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奠定制度基础,必将有力保障统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都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定职权。新修改《统计法》一方面将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统计工作的禁止性行为由“三个不得”增至“四个不得”,新增“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内容,同时明确违反者将由其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全市统计战线要按照新修改《统计法》要求,进一步发挥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惩治的震慑作用,统计监测评价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量化评估、精准考核的牵引作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相互促进的“乘数效应”,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追责问责纪法衔接、统计执法与执纪工作有效贯通,确保全面追究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纪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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