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中共柳州市统计局党组  |   发布日期: 2020-12-10 15:55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331日至630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柳州市统计党组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巡察8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统筹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和其他处级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和党支部专职副书记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柳州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大纠错整改力度,抓好问题清单整改工作。

(四)建立清单台账,层层压实责任。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落实细则,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五)完善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成果。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各类制度22项,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聚焦问题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全面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批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统计法规学习纳入市委党校课程成立了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配强统计执法力量,建立柳州市统计执法人员名录库,开展了全市统计业务骨干统计法规培训。建立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区机制,指导各县区建立常态化数据核查机制。开展了统计法制法规宣传和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

2.驾驭主责主业的能力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市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和深化统计改革工作培训会。二是积极承担自治区赋予我市的县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有效管理、部门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基层统计工作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任务。三是将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市级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3.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柳州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强化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二是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日常性工作沟通,形成班子共谋划、领导间互相帮衬齐心协力抓工作的团结氛围。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统一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调整配备了中心组学习秘书,督促其严格履行职责。二是印发了《柳州市统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柳州市统计局党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三是成立了柳州市统计局宣传工作办公室,严密关注经济运行和统计工作舆情,及时处置、引导好相关舆情。四是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

(二)聚焦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方面

1.工作中还存在形式主义表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积极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文件精神,并认真组织落实。二是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吸取教训。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公文格式,提高公文办理效率。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柳州市统计局培训、会议和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二是修订完善了《柳州市统计局机关工会慰问制度》《柳州市统计局机关工会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三是结合工会换届选举调整经审会委员,强化对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审核。四是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

3.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短途自驾车出差的通知》《柳州市统计局统计专项资金管理补充规定》《柳州市统计局内部控制规范》,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二是重新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严把经费使用审批关。三是强化经费预算、收支管理,区分局机关与二层机构经费核算。四是对各类财务审批凭证表进行规范,完善了各项要素,并严格按审批程序落实。

4.资产管理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柳州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工作台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防惩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相关要求规定。二是落实每年组织市级“双随机”统计抽查不少于1次、每位班子成员每年到县区企业等基层开展调研次数不少于6次等强化对县区统计工作指导的整改措施。三是严格落实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经常性与市纪委和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沟通,邀请纪检组列席局党组会和上廉政教育课。

2.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开展党支部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对党支部会议记录内容进一步进行规范。二是对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行规范和要求,统一制作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记录本,局党支部纪检委员定期收集汇总领导谈话内容。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把关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负责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人事相关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人事档案进行查漏补缺。二是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进行选人用人。三是严格执行在确定拟提拔使用人选前首先征求纪检组意见的要求。四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全程纪实落实“一人一表”“一人一档”。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发展

(一)加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深入推进党组织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发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充分利用巡察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固化整改工作成果。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原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决策水平。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持续发力,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柳州市统计局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72-2825241,邮政信箱: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二楼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邮编:545000,电子邮箱:lztjjbgs2825241@163.com



中共柳州市统计局党组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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