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重要问题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桂经普办字〔2023〕11号
各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推动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广西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际,广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重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安排
2023年6月10日—7月20日。
二、调研选题
选题一:地摊经济、夜间经济、“街圩日”流动个体户清查方式方法(负责地市:贵港、贺州)。
选题二:无资质和无证建筑业个体户清查方式方法(负责地市:柳州、钦州)。
选题三:个体或挂靠运输户(含货车、货船、三轮车、出租车、网约车)清查方式方法(负责地市:玉林、崇左)。
选题四:保姆、保洁、护理等家政行业个体户清查方式方法(负责地市:南宁、桂林)。
选题五:村屯服务乡村振兴的各类单位、农机农耕个体户清查方式方法(负责地市:河池、来宾)。
选题六:自营和挂靠药店、旅行社、茶饮、服饰等连锁经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方式方法(负责地市:梧州、防城港)。
选题七:网店、直播等线上销售单位和个体户清查方式方法研究(负责地市:北海、百色)。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经普办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大兴调查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大兴调查研究同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列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前期准备阶段的重要任务,明确专人负责,部署调查研究计划安排,抓好调研工作推进落实。
(二)优化工作作风。要坚持深入统计基层、相关职能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一线中,采取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摸实情、找症结、解难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开展单位清查的好思路、好对策、好措施。
(三)严守政治纪律。在调查研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防调研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轻车从简,不增加基层负担。
(四)形成调研报告。各市经普办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认真组织实施调查研究,梳理归纳单位清查难点重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请于7月20日(星期四)前将调研报告报送至广西五经普办政务邮箱:gxpczx@tjj.gxzf.gov.cn。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经普办联系。联系人:陆锐,联系电话:1348108661。
广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