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单位清查业务联系制度的通知
各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已进入入户调查阶段。为加强自治区与各市业务联系,广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广西经普办”)决定建立单位清查业务联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内容
调研掌握各地清查工作情况,开展清查业务指导和问题解答。
二、联系形式
(一)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掌握各地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和帮助解决清查业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应用普查工作调度和普查人员管理系统,做好在线问题解答;利用QQ、微信、电话等便捷方式,联系指导业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清查业务学习,建立“首问首接责任制”。各业务联系组组员要加强普查方案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全面熟悉掌握单位清查的各项指标填报要求和程序操作步骤,成为“全科大夫”。第一位接到联系点业务需求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首接责任人(简称责任人),无论业务需求是否属于责任人专业职责范围,都要全程跟踪,及时协调解决。
(二)实行组长负责制度,实现市县指导全覆盖。组长负责组织开展实地调研、问题解答、意见建议收集等工作。8月底前,实地调研要实现市级全覆盖,9月中旬前,要实现县级全覆盖。要深入一线摸实情、解难题,切实帮助解决单位清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做好调研报告的撰写,于调研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文字报告,报广西经普办综合组。
(三)严守工作纪律规矩,改进普查工作作风。各业务联系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等各项制度要求,严防调研指导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轻车简从,简食简宿,不增加联系地区的负担。
附件: 广西经普办清查业务联系小组组成人员及联系地区
广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广西经普办清查业务联系小组组成人员及联系地区
组别 | 联系人 | 联系点 | |
组长 | 组员 | ||
1组 | 张 宗 | 凌春燕、覃丽君 | 防城港市 |
2组 | 李 雁 | 谢再统、毛琬灵 | 南宁市、来宾市 |
3组 | 焦 夕 | 闭小燕、张 雯 | 柳州市、贺州市 |
4组 | 钟业宁 | 韦 昆、李 军 | 梧州市、贵港市 |
5组 | 杨 荣 | 杨 阳、刘钰宁 | 北海市、钦州市 |
6组 | 罗小彬 | 秦辰榕、蒋子越 | 河池市 |
7组 | 黄新倩 | 覃尚星、李艾玲 | 桂林市 |
8组 | 吕 琪 | 陈植成、蓝凤慧 | 百色市 |
9组 | 李 华 | 钟珊珊、陆 锐 | 玉林市、崇左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