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令第33号)
来源:
国家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21-05-21 17:40
国 家 统 计 局 令
第33号
《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已经2021年5月14日国家统计局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 宁吉喆
2021年5月27日
国 家 统 计 局 令
第33号
《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已经2021年5月14日国家统计局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 宁吉喆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