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柳州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贯彻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实施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依法审批(备案)各县(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制定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区)、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协助各县区管理统计局领导班子;协助自治区统计局管理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监督管理自治区统计局和市财政划拨的统计专项经费。
(十二)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年部门主要工作目标
(一)推进党建和统计业务深度融合。抓好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以抓牢政治建设为统领,抓深思想建设为原则,抓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根基,融合统计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行县级统计机构数据管理员制度,全面推行基层统计工作网格化管理,全面实施市级部门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全面落实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措施。
(三)稳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扎实抓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地落实,认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严密组织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巩固形成不敢假、不想假、不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四)巩固县区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继续严格执行统一核算方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县区基础数据质量管理,坚持审核核查常态化,做好核算数据保障,确保实现县区生产总值总量、结构和速度上的衔接与全市基本衔接,客观反映各县区经济发展情况。
(五)积极推进企业电子台账建设。深入推动企业原始记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的无缝衔接,及时培训企业电子台账业务知识,全面铺开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
(六)继续统筹做好全市上规入统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县区、部门培育好企业达标入统。
(七)持续做好七人普后续工作。完成七人普课题撰写,进行数据开发,编印成果资料。
(八)做好柳州市政府大数据应用统计业务平台二期项目开发。
(九)持续做好经济运行统计分析、研判、预警。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力度,关注月度县区GDP测算中各项指标的匹配性,强化数据解读研究,优化完善“一套表”运行机制,常态落实对县区季度经济运行点评,加强与其他市的横向对比分析,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助推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4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是柳州市统计局机关本级。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柳州市普查中心、柳州市农业抽样调查队。
(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是柳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机关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与农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人口和就业统计科、服务业和社会科技统计科、能源与资源环境评价统计科。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统计局内设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柳编办通〔2019〕138号),在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挂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第二部分:柳州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330.7万元,同比增加149.42万元,同比增长12.6%,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330.7万元,同比增加149.42万元,同比增长12.6%。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30.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49.42万元,同比增长12.6%。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 二是因增人增资增加的各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330.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235.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8%,同比增加241.29万元,同比增长24.3%。项目支出预算95.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同比减少91.87万元,同比下降4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4%,同比增加68.03万元,同比增长7.8%。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同比增加28.15万元,同比增长16.1%。
3. 卫生健康支出106.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同比增加40.7万元,同比增长61.7%。
4.住房保障支出84.9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4%,同比增加12.53万元,同比增长17.3%。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23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2.8%,同比增加241.29万元,同比增长24.3%。
2.项目支出预算95.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同比减少91.87万元,同比下降49%。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因增人增资增加的各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0.7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12万元,项目支出95.5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712.6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统计部门行政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二)专项统计业务81.0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统计部门为完成上级布置专项统计调查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专项普查活动6.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统计部门为完成上级布置周期性普查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四)统计抽样调查7.9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统计部门为完成上级布置统计抽样调查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五)事业运行128.2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统计部门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24.4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退休费。
(七)事业单位离退休8.3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退休费。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2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6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十)行政单位医疗35.0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20.1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二)公务员医疗补助51.4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十三)住房公积金84.9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5.1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75.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59.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8万元,比2021年(上一年)预算4.23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原因:2022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4.28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同比增长1.2%,增加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度增加4人,增加定额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家、自治区局领导来柳调研、指导、检查工作时进行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原因:2022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原因:2022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原因:2022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50.67万元,同比增加8.59万元,增长20.4%。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0.6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8.59万元,增长20.4%。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42.3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8.36万元。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50.67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行政运行预算143.12万元,同比增加13.72万元,同比增长10.6%,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 一是2022年度行政单位在职人员较2021年增加2人;二是增加水电费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