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柳州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126柳州市统计局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126柳州市统计局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126柳州市统计局2023 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126柳州市统计局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贯彻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实施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依法审批(备案)各县(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制定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区)、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协助各县区管理统计局领导班子;协助自治区统计局管理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监督管理自治区统计局和市财政划拨的统计专项经费。
(十二)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3年部门主要工作目标
(一)深入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2023年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专题培训。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统计服务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
(二)持续加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一要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结合柳州实际,制订柳州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确保强化统计监督职能落到实处,坚决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落到实处,驰而不息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二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推动县区统计机构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力求所有县区在年内达到有2人持有统计执法证的要求。持续强化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现柳州市本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对统计违法行为形成有力威慑。三要落实落细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配合机制。深入落实《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市统计部门贯通协同工作制度》,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确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到位、处分处理到位。
(三)持续加力提升统计监测分析服务质量。一要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分析。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持续加强进度分析监测,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监测。强化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判,为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提供量化依据。加强GDP核算基础指标的监测分析。对GDP核算基础指标,加强按月度、季度指标的对比分析,加强与全区各地市的对比分析,加强权重占比大和幅度变动大的指标分析,提高监测的针对性,提高重点指标预警预测准确性。二要加强新兴特色产业的统计监测分析。围绕市委市政府关注的螺蛳粉产业、油茶产业、民营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特色产业,探索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客观反映产业发展现状,及时揭示存在问题。推动形成统计和相关部门多方监测、结果共享的工作机制。三要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柳州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及时收集整理并试算各项指标数据,客观反映各县区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优势、成效和短板。
(四)持续加力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一要继续深化国民经济核算改革。巩固全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继续开展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更加及时、客观反映各县区经济发展实际。加强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扎实开展文化及相关产业、三新经济、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探索研究螺蛳粉产业、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二要加快推动其他领域统计改革。落实好工业“大个体”纳统和汽车整车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统计,配合探索建立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统计监测体系,配合做好“妇女、儿童”新两纲、两规划修订、实施与监测,做好文化产业发布制度完善与发展监测。
(五) 持续加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一要扎实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做好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出台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指导意见的准备工作。配合自治区不断完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持续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确保试点任务高质量完成。二要持续提升基层网格化管理水平。着力推动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和规范化,全面落实网格员调查补贴。三要充分发挥协统员制度优势。落实好协统员制度,推动探索优秀协统员直接转入二层事业编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协统员的管理,探索稳岗激励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协统员对基层统计力量的重要补充作用。
(六)持续加力强化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一要进一步拓展大数据应用领域和深度。促进大数据技术在统计数据生产、审核、评估和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中的融合应用。二要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持续开展网络安全大排查大整改,抓好重要时间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联动处置,不断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护水平。
(七)持续加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八次投入产出调查。一要科学谋划普查方案。深入研究国家普查总体思路和自治区的要求,科学谋划设计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普查的设计、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为摸清家底、真实准确反映我市高质量发展成效奠定基础。二要加快推进普查准备工作。坚持“谋划从早、推动从紧、落实从严”的原则,加强向党委、政府汇报,及时推动印发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积极主动筹划人财物等各方面保障工作。
(八)持续推进全市培育企业上规入统工作。一要强化对申报入统企业的实地核查。联合部门、县区对疑问单位进行实地核实,确保入统企业质量。二要强化对减停产企业帮扶。加强对在库减产停产企业和退库企业调研分析,协同县区和部门切实做好对企业的服务工作,加强停产减产在库企业的预警监测,稳定企业经营,减少企业退库。三要强化对“准达规”单位跟踪监测。不断加强“准达规”单位的跟踪监测工作,及时整理、分析、应用工商年报、纳税申报资料和网格化采集数据,指导建立“准达规”企业发现跟踪监测机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为行政单位,共有直属单位4个。其中:
(一)内设机构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机关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与农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人口和就业统计科、服务业和社会科技统计科、能源与资源环境评价统计科。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统计局内设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柳编办通〔2019〕138号),在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挂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二)所属下级单位
1.行政单位1个,是柳州市统计局机关本级。
2.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柳州市普查中心、柳州市农业抽样调查队。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是柳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126柳州市统计局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531.93 万元,同比增加201.23万元,同比增长15.12%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1.93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30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531.93 万元,同比增加201.23万元,同比增长15.12% ,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1.93万元,同比增加201.23万元,同比增长15.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531.93 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252.4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75 %,同比增加17.27万元,同比增长1.40% 。项目支出预算279.5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25 %,同比增加183.96万元,同比增长192.47% 。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3.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66%,同比增加207.32万元,同比增长22.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11%,同比减少1.90万元,同比下降0.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0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同比减少2.58万元,同比下降2.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83.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同比减少1.61万元,同比下降1.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252.4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75 %,同比增加17.27万元,同比增长1.40% 。
2.项目支出预算279.5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25 %,同比增加183.96万元,同比增长192.47% 。
2023 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1.93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1.93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31.9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40 万元,项目支出279.54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96.1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统计部门行政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支出72.3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统计部门为完成上级布置的专项统计调查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20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统计部门为完成上级布置的周期性普查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支出7.1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统计部门为完成上级布置统计抽样调查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68.1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统计部门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5.8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退休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8.3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退休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11.0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55.5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2.6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1.4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9.9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3.3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2.40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99.3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53.0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26 万元,同比增加0.98万元,同比增长22.9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00 万元,与上年持平 。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5.26 万元,同比增加0.98万元,同比增长22.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新增项目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的公务接待费预算。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00 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00 万元,与上年持平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00 万元,与上年持平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0.93万元,同比减少19.74万元,同比下降38.96%。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8.2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1.27%,同比增加17.63万元,同比增长166.32%;分散采购预算2.7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73%,同比减少37.37万元,同比下降93.26%。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1.2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71万元。
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30.93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算支出200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附件表12。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35.6万元,同比减少7.52万元,同比下降5.25%,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行政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实有在编车辆0 辆,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其中:机关本级核定公务用车编制0 辆,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编制0 辆。
第三部分 126柳州市统计局2023 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十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