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今年以来,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攻坚克难,奋发作为,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和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依法治统,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请示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党委扩大会、常务会专题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召开全市会议部署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各县区、各部门专题组织学习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研究部署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将落实三项制度列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局党组每半年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印发《柳州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贯彻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十严禁”、“十不准”、“十不得”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不当做法,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
(二)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促进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主要领导亲自审定了《柳州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市分管统计工作的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市统计局对落实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针对4个方面的问题制定了28项具体整改措施,对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深化统计改革各项要求进行了具体明确,制定《国家统计督察整改销号申请表》督促相关企业依法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统计专项整改方案》,组织召开全市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组建了7个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督导组,分别赴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检查和反馈情况、限期整改的方式进行,扎实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力推动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三)依法履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主线,做好经济运行跟踪监测和分析预警,为市领导掌握全市经济运行状况及时提供统计信息资料。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发布各类信息,统计服务宏观决策、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能力进一步增强。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案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经济、社会、人口、就业、价格、科技、资源、环境等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各领域常规调查。依法开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统计监测。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依法依规完善调整柳州市统计局权责清单。
(四)依法推进统计各项改革工作落实,促进统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改进领导干部考核监督机制,将统计工作纳入党委巡视和干部考核管理内容,会同市委组织部落实上级统计局党组协助管理本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贯彻落实《统计调查对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完善了《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评估办法》,县区和有关部门均研究制订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协统员制度,全面推行基层统计工作网格化管理,试点建立县级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全面推进部门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规范统计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处罚程序和各类文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查管理,防止重复调查现象,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事先征求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和局内设机构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专门聘用一名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工作顾问,协助我局依法行政和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五)进一步加大了统计法治教育宣传力度。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柳州市统计局2021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市、县(区)利用“统计普法宣传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宣传月”等时机,采取专题板报展示、组织文艺演出、电视台和公共电子屏播放短视频、现场发放宣传册、送法入企等方式广泛宣传统计法知识。采取专题培训、联合培训或结合专业培训进行宣讲等多种方式,全市共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280场次。利用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平台发布或转发统计法律知识,拓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渠道和覆盖面。进一步完善警示教育机制,联合市纪委监委和组织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开展了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切实增强统计相关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意识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
(六)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认真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完成了对我市161家企业的统计数据核查和对有关统计违法问题责任人的调查,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存在误差的统计数据进行了重新修订。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了全市统计执法骨干培训,制定印发了《柳州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县联动完成了自治区规定的对225家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并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完成对20家工作企业进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其中市本级共检查了71家企业,县区共检查了154家企业,并对个别统计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依托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力量,抽调执法人员协助统计执法相对薄弱的五个城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现了统计执法检查县区全覆盖,推动全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向深度发展。从执法检查情况看,2021年度我市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
(七)完善了统计执法监督机制。重新修订印发了《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试行)》,并指导县(区)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将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和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列入了对县区绩效考核内容,市县两级建立健全了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机制,为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系统性不够。2016年到2018年中央先后印发《关意见》、《办法》、《规定》,2021年8月30日,中央深改委研究审议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关心关注。我们在组织推动统计政策法规学习贯彻方面形成合力不够,导致有的深化统计改革的措施落实不够及时。
(二)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能力仍需不断提升。目前全市整体统计执法检查能力发展不够均衡,5个县已完全具备独立统计执法检查能力,但5个城区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不到2名,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有的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不强,统计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要求,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但有时不够规范,有时公开不够及时,案卷整理归档不够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政策法规。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持续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党校培训内容,在柳州电视台播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片,利用多种途径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为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创造更加有利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设。动员统计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培训考试,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人员队伍,保持一支业务素质好、执法能力强的统计执法人员队伍。同时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和进行案卷评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交流,全面提升全市统计执法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修订《柳州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试行)》,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采取轮换的方式每年检查2-4个县区(开发区),实现4年完成全市县(区)全覆盖。根据有关要求利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开。
四是严格规范统计执法工作程序规定。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按照《柳州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和有关登记记录,依法对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分处理,并按规定进行通报曝光。
柳州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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