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统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柳州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18-11-30 09:5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8号),并结合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实际,柳州市统计局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大力加强法制宣传,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1、认真开展统计普法工作,利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

  2、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3、组织召开柳州市统计系统法制工作会议,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有案必查。

  4、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力度。26日在鹿寨县举办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培训班。各县区统计局分管统计法治工作局领导和法规工作负责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经济发展局分管统计工作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重点培训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总结了2017年工作,部署了2018年工作。通过培训,全市统计系统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法治意识,为做好今年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5、组织统计执法检查证考证工作。积极组织全市统计系统行政编制、参公编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今年市统计局有4名同志顺利考取统计执法证,不断完善我市统计执法人才库,为我市统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相关统计制度。

  为落实我市两个《意见》工作任务,我局配套出台《双随机检查实施办法》、《柳州市统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柳州市统计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做好我市统计法治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三、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7]34号)、自治区统计局《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工作推进方案》(桂统办字[2017]74号)文件精神,今年年初,由我局代柳州市深改办起草的《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以“柳办发〔20181号”文下发。市委市政府和统计系统都分别对文件进行了学习和落实。

  下半年,为实现统计“三个提高”,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更好发挥统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我局又代柳州市人民政府起草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以“柳政规〔201817号”文下发。按该《办法》,柳州市2017年度共有488个行政村(社区),931家联网直报企业,388家新入库“四上”企业、新增项目房地产企业、新增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企业符合基层统计建设补助经费申请条件,所需经费合计400.2万元。目前,市财政局已将补助经费划拨到市统计局账户,并按照相应数额下拨到各县区,要求他们及时发放给补助对象。

  四、落实统计法治改革工作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的通知》(桂统办字〔2018171号)要求,市委市政府和统计系统学习贯彻了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自治区《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

  为落实《意见》工作任务,配套出台《双随机检查实施办法》、《柳州市统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柳州市统计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做好我市统计法治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五、做好其他工作。认真实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权力清单清查工作、做好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工作,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做好失信企业公示制度。

  

  

  

  

  

  

  柳州市统计局

  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