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统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柳州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20-03-30 09:43   

2019年,我局法治统计工作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法治统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柳法办通〔2019〕19号)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化法治统计宣传,优化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为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管理秩序提供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统计法治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统计队伍建设,通过统计法治建设,有效推进了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

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议程,安排人员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题研究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个领导干部和职工,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加强法制学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两次及以上,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深化统计改革的背景、中央深化统计改革的重要举措,学习宪法和国家其他基本法律、《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行政处罚法》等与依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组织全市统计系统行政编制、参公编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全市统计系统共有34 名同志参加考试,14人合格,合格率46.7%,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大幅壮大。

(三)完成聘请法律顾问工作,为依法治统保驾护航

按照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总体要求,于2019年4月,聘请由广西金飞律师事务所8名律师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团队,其中指派李进杰律师(柳州市政府法律人才库成员)担任柳州市统计局常年法律顾问。涂毅局长为法律顾问李进杰律师颁发《聘书》,为全市统计系统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提供更全面、规范和有效的法律保障。先后为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处统计造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把关,从规范性文件的条、款、项的分类及顺序,到规范用语的等均提出了修改意见。市统计局通过认真落实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等一系列规范性法治活动,为全市统计系统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提供更全面、规范和有效的法律保障。

(四)抓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印发《柳州市统计局2019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统揽年度统计法宣传工作。今年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发放学习资料,学习相关通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二是采取各种会议、网站信息、发放统计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使依法统计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三是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全市普法考试;四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法治培训班;五是制作了柳州市统计法律法规微视频并进行宣传,通过视频生动形象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六是开展统计法治动漫播放工作。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动漫片播放工作的通知》(桂统办字[2019]179号)要求,在柳州市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科教频道黄金时间播放系列统计法治宣传动漫片。在政务服务中心、政府办公大楼大屏幕上播放动漫片,播放时间为1个月,每天上下午上班时间各播出一次。动漫片形式新颖,吸引前来办事的群众驻足观看。

市统计局充分利用各法治宣传月、宣传日、各专业赴企业调研和“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余份。通过统计法律宣传,提高了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法治统计氛围。

(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自治区、市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贯彻落实工作,认真组织,分工部署。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公开意识,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逐步实现统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认真落实统计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同时,进一步整合了投诉举报邮箱、投诉咨询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通过政务信息网进行全面公布,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监督,不仅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了统计执法行为,而且切实保障了统计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继续推进“双公示”工作制度,建设统计信用诚信体系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就“双公示”工作中的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公示内容等问题,完成“双公示”工作部署安排。同时,严格按照“双公示”信息要求,严格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包含内容,如处罚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处罚决定日期等要素。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管责任,根据双随机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二是及时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对随机抽查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工作,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升统计诚信影响力,深入推进我区统计诚信体系建设。

(七)积极参加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学习先进地市做法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统计局举办的广西统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向先进地市学习案卷工作。

(八)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印发了《柳州市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9年5月7日,在市文昌会议中心召开柳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暨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推进会,刘可常务副市长部署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形成《柳州市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报自治区统计局。修改并印发了柳州市《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强化了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意识。

(九)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和验收工作,促进政府统计依法行政

以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夯实全市统计基层基础,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266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市2018年度县级统计机构、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县、乡、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统办字〔2018〕242号)要求,我市逐级开展了基层统计规范化示范单位考核验收工作,后经自治区考核组最终评定,2018年,我市共有9个部门、13个乡镇(街道)、42家联网直报企业获得统计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称号。2019年自治区考核验收组已于12月5日完成对柳州市基层统计规范化考核验收工作,考核结果还未公布。

(十)开展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数据网上直报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19〕6号)工作要求,从今年一季度开始,每季上报《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表》。面对此项新工作,我科室及时对县区进行培训,加强指导,顺利完成报送任务。

(十一)开展“双随机”统计检查

配合自治区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的,自治区抽查我市两个县区,20家企业,重点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存在违法统计法律法规情形。根据自治区工作安排,法规科组织牵头,制定了柳州市2019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选两个县区开展“双随机”工作。下一步,我科将组织持证人员对抽中县区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是统计法律意识有待加强。由于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处罚曝光案件少,使得统计法治工作成为薄弱环节,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法治意识淡薄,对统计调查配合度差,出现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情况,也存在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情况,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意识总体水平不高。

二是统计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我局法治工作的责任科室是政策法规科,现有人员三名(含一名临聘人员),全部为本科室工作不足一年的新人,经验不足,且无一名法律相关专业人员。

三是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我局目前仅有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四人(含一名下村干部),县区仅柳城1人执证,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必须需要2个持有统计执法证,统计执法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9年,在柳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我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统计法》主要内容,领会《统计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统计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依法统计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依法统计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统计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19年无一起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的事件发生。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部署,严格践行《统计法》要求,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统计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依法统计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2020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

严守求真务实的初心,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严格制度规范运行。各专业统计报表要严格按照统一制度规范执行,严格执行统计调查方案,决不允许无依据修改;各个专业采集的统计原始资料,绝不能擅自修改;二是对统计数据质量实行全域全程管控,以绣花功夫、工匠精神开展统计调查,完善统计台账制度,做到数出有源、有据可查,汇总数据要注重统计数据的逻辑性、匹配性和协调性,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开展各专业数据质量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审核评估,落实质量责任追溯,建立完善数据质量检查台账,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二)强化统计执法工作,形成震慑力

统计执法检查是依法统计的重要环节,是政府统计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抓手。要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力度,营造依法统计氛围,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为形成震慑力。

(三)加大统计法律培训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对统计对象、市、县区统计系统加强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要求各专业对县区、企业培训时必须进行统计法律培训,年内培训人数达到1200人次及以上。年内组织全市统计系统人员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和《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一次及以上,通过学习,充分认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高度重视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统计局统一部署,组织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壮大全市统计执法队伍。

(四)加强学习宣传、提高统计法律法规意识

一是做好系统内学习宣传工作。统计调查系统领导干部应当学法知法守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做到主观思想不违法;基层统计调查工作者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法律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要重视统计工作,认真细致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客观行为不违法,保障源头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是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利用每年“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04”国家宪法日、“12·08”《统计法》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节点,走出系统,面向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突出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同时将普法宣传与统计业务结合起来,打破业务培训只侧重业务讲解的局面。

柳州市统计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