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柳州市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单位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内容(线上、线下、场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柳州市统计局(共13项) | 1.接续推进《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领导干部统计工作“十严禁”等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 各级党政及部门领导干部 | 接续推进《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领导干部统计工作“十严禁”等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持续抓好学习教育。 | 2022年5月31日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 江学武 | 2824952 | |
2.接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工作 | 部分县(区)领导干部 | 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等部门的联系,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为主要内容,继续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的必修课,同时协调为1-2期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进行宣讲。根据县区需求情况,到2-3个县区开展统计知识和统计法规宣讲活动。 | 2022年12月30日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 江学武 | 2824952 | ||
3.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学法用法。 | 柳州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统计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 通过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专题会、典型案例剖析会等形式,继续抓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的学习。 | 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的学习不少于2次。 | 2022年12月30日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 江学武/严志杰 | 2824952/2825241 | |
4.举办一期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 柳州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 | 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以及统计法治工作新形势,适时举办一期以“以案为鉴”的警示教育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专题讲座由市统计局分管领导授课。 | 适时举办一期。 | 2022年9月30日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 江学武 | 2824952 | |
5.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全员学法用法考试。 | 柳州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 | 组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力争培训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 | 以规定的次数为准。 | 2022年12月30日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 江学武 | 2824952 | |
6.举办一期全市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 | 全市统计执法业务骨干 | 以《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执法制度规范为主要内容,结合当前形势和实际案例,继续开展统计执法骨干培训,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 | 2022年9月30日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 江学武 | 2824952 | ||
7.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 全市统计执法业务骨干 | 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各县区统计局,对2022年度的案件调查和处理工作进行实例评析和经验交流。 | 2022年12月30日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 江学武 | 2824952 | ||
8.继续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主要精神以及统计工作人员“十不准”、统计调查对象“十不得”作为各级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班的重要内容。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市统计局各相关科室单位 | 执法监督局与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继续把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和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列入全市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的内容,对各层级统计人员进行广泛宣传。 | 2022年12月30日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柳州市统计局各相关科室单位 | 江学武 | 2824952 | ||
9.利用主要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多渠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十严禁”、“十不准”、“十不得”规定,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 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全市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 | 利用主要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多渠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十严禁”、“十不准”、“十不得”规定,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与司法局对接,利用全市普法宣传平台宣传统计法知识。 | 2022年12月30日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 江学武 | 2824952 | ||
10.加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力度。 | 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全市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 | 利用适当的方式,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由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充分发挥统计法律震慑警示作用。 | 2022年12月30日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 江学武 | 2824952 | ||
11.开展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月活动。 | 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全区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 | 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要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县(区)统计局,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统计法律法规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增加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和认同感,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 一个月 | 2022年12月30日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 江学武 | 2824952 | |
12.参加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 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全区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 | 在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期间,组织统计相关人员利用手机小程序参与自治区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有奖答题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 | 2022年12月30日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 江学武 | 2824952 | ||
13.加大阵地宣传力度。 | 柳州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 | 根据普法宣传教育考评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园地建设力度,制作宣传板报,利用局机关政务公开专栏和围墙张贴、悬挂,并及时刊发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统计法治工作动态,巩固统计法治阵地宣传效果。 | 2022年12月30日 | 柳州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 江学武 | 2824952 |
填报单位(盖章):柳州市统计局 填表日期: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