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统计局
柳州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文件精神,在自治区统计局的关心指导下,不断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措施,扎实开展专项纠治工作,大力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请示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柳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进行传达学习,指导各县(区)参照市级做法组织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研讨,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统计执法监督局编写了学习要点,出了专题墙报,利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监督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报告制度。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的纪检监察建议》,配合市纪委监委研究制订《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市统计部门贯通协同工作制度》。配合市委巡察办和组织人事等部门做好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是否存在统计违法问题的审查。局党组研究印发了《关于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发现和移送工作办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新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订了《柳州市2022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计划》《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方案》《统计造假问题屡禁难绝问题调研工作方案》《柳州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等,提出有效措施推动年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同时,在请示、研究、部署、检查大项工作任务时,反复强调坚持依法治统,将是否坚持依法治统作为硬指标。专门召开柳州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并邀请自治区统计局业务专家到柳授课辅导。邀请并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到柳州市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传播依法统计理念,展示依法治统成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和自治区统计局领导的充分肯定。柳州“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被人民网、人民日报新闻客户端跟踪报道。为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柳州市通过试点和延伸推广,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建立了市、县两级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并经自治区统计局审核批复正式施行,为下一步探索对部门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提供了制度基础。积极申请统一全市统计执法人员服装,将统计执法人员服装费纳入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
(三)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统计执法监督。针对工业园区统计机构不健全、统计人员少的实际,重新修订了《柳州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将两个开发区统计调查对象重新纳入原所属城区负责监管,加强了对工业园区统计工作工作的日常管理,防止了统计执法监督的真空。同时,指导县区完善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今年3月,组织对鹿寨县、柳北区、柳东新区工业、服务业、建筑业、贸易80家统计违法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报自治区统计局,帮助企业进行统计信用修复,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统计工作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统计局积极推动落实关于开展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本地区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印发了《2022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柳州市统计局2022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采取县、区对口支援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督促指导县区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市统计执法监督局依托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力量,统一调配统计执法人员,按国家、自治区统计局下达的任务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市县两级共完成对325家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并对个别统计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实现了统计执法检查县区全覆盖,推动柳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向深度发展。
(四)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法纪观念。根据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制定了《柳州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并制定印发了《柳州市统计局2022年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专业培训必修课和本单位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训内容。结合党日活动和到企业进行统计数据核查等时机,开展了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主动与市司法局普法科联系,利用全市普法宣传平台宣传统计法知识,进一步拓展了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与组织部门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统计执法监督局应邀先后分别为三江县科级干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文广旅系统和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统计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利用“统计开放日”活动时机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按要求组织开展12 月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并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五)科学重大行政决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从2020年4月起,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并指派柳州市政府法律人才库成员律师担任柳州市统计局常年法律顾问。近几年来,法律顾问在统计局党组的领导和政策法规科具体安排协调下,法律顾问工作开展顺利,今年共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为统计局依法治统、依法行政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10月26日,我局集中全局人员观看旁听庭审视频,通过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把学法、用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增强法律意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水平,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坚持问题导向,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按照国家、自治区工作部署,以统计造假专项纠治工作为契机,对照统计督察整改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推进专项纠治工作和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专项纠治工作期间,市县(区)共查阅党委、政府和86个相关部门文件、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共3292份,到79个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进行明察暗访,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市县两级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调研、数据核查和帮扶服务等方式,检查企业共883家。市、县两级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市违反统计法精神的做法进行了反复清理纠正。制定印发了《柳州市“四上”单位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采取“市级有针对性地开展直查和抽查,县级全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入退库清查。市级直查鹿寨县入退库企业(项目)共105家(个),抽查柳北区和城中区入退库企业(项目)共47家(个)。县区共完成了2021年以来752个入库企业(项目)的清查、286个退库企业(项目)的清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县区统计局认真进行了整改。
(七)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柳州统计基础建设,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夯实统计法治基石,巩固统计法治成果,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努力为柳州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一是持续加强统计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统计执法骨干培训,选派7人次参加自治区统计局执法检查活动,提高统计执法实际工作能力。组织全市统计执法骨干培训,并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提高全市统计执法执法工作水平。今年动员推荐了25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积极申请统一统计执法人员服装,将统计执法人员服装费纳入2023年度预算。二是认真规范统计执法案卷管理。针对案卷评查发现的案卷文书中存在漏项未填的情况,我们认真进行了纠正。并将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规范管理工作纳入2022年统计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内容,在统计执法骨干培训期间专门组织相关培训,由鹿寨县按自治区统计局标准要求先行规范,并介绍有关工作经验做法,然后在全市进行统一规范,确保统计执法案卷规范完善,符合规定要求。三是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事项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市统计局权责清单,并在网上公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管理办法》,利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统计执法检查等各种时机加强诚信宣传,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要求对行政执法有关事项进行网上公示。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以来,我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狠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依法治统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不够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对统计数据的精确性要求认识不足,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基础不够牢固,统计数据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没有充分发挥统计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二是统计执法监督力量依然不足。由于疫情原因,近两年统计执法证考试未举行,造成全市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仅20多名,个别县区持证人员不足2名,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薄弱,严重制约县区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文件。一是统计系统深入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文件列入统计系统领导班子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加强学习研讨,领会精神实质。二是请示市委、市政府专题学。请示市委市政府将自治区《实施意见》列入2023年专题学习计划。三是督促相关部门重点学。利用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学习相关重点内容。
(二)强化部门协同完善统计监督的相关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工作协同,确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到位、处分处理到位。二是协调巡视巡察机构将各级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畴,把统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监督的内容。三是协助组织人事部门把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四是强化与审计部门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实现信息互通、监督衔接。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推动县区统计机构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力求所有县区在达到有2人持有统计执法证的要求。组织统计执法骨干培训,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工作流程,加强统计执法案卷管理,确保全市所有统计执法案卷合格率100%。指导协调县区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按国家、自治区要求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四)持续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统计法进行党校工作要求。以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重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利用适当时机组织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柳州市统计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