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柳统字〔2024〕13号
柳州市统计局关于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柳州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取得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学习计划,并先后两次进行专题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增强抓好统计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围绕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任用的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相互协调、有机贯通。建立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结合主题教育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国家统计督察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向纵深推进。2023年共有3份依法治统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批示。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述法。严格遵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并在年终考核述职大会上进行述法和评议。
(三)依法全面履行部门工作职能。一是统计分析监测成效突出。针对持续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及时做好统计分析和预警预测,针对党政领导关注重点,以“早谋划、早调研、早报告”思路,纵向分析和横向比较相结合,做好经济运行调查研究和监测分析。二是统计资料编印稳步推进,数据发布圆满完成。在统计年鉴编辑系统开发取得重大突破和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及时完成《柳州经济社会统计年鉴2022》《柳州要情手册2022》《柳州统计信息月报2023》等资料编印按时完成。统计数据解读和发布工作稳步开展,通过市统计局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柳州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统计数据和文稿,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三是聚焦经济普查,全力做好五经普前期筹备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五经普的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高位推动,全力抓好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全市各级政府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形成统计工作首问普查、凝心聚力共抓普查的全市共识。市政府将五经普工作列入2023年重点工作,市委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将经济普查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五经普综合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四是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持续把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作为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及时动态更新维护名录库,大力推进企业上规入统,按时按质完成网格化平台新增单位采集工作。统计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组织市、县两级统计业务骨干参加各类培训班,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较好地完成全市“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系统安装、调试等建设工作。全市“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系统安装完成率100%,安装成功率达到83.7%。其中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因企业统计工作信息化程度高,统计数据质量可靠,被自治区选定为唯一一家工业企业代表广西向国家统计局汇报演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
(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完成。及时印发《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组建市统计局随机抽查检查小组,抽查了3个县(区)辖区内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38个单位,协助部分县(区)统计局开展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市各县(区)实现 “双随机”抽查全覆盖。统计调配全市统计执法力量,10个县(区)共完成对161家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县(区)全覆盖。
(五)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高统计执法能力。组织10个县(市、区)统计局分管副局长及所有统计执法业务骨干参加执法业务培训,讲解统计执法工作流程,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高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符合条件26人参加全国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市新增持证执法人员7名。对取得统计执法资格的专业人员,立足执法检查的工作特点,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实务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六)加强统计法治教育,普法宣传常抓不懈。一是制定方案落实中期评估。制定印发了《柳州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年度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执法函〔2023〕423号)及《关于印发柳州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法办通〔2023〕27号)要求,积极做好我局统计“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及时上报《柳州市统计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报告》。二是推进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请示协调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市统计局主要领导为中青班学员授课,其他班次安排学员观看统计微视频。应邀为市场监管局、柳东新区等部门和县区领导干部宣讲统计政策法规。市县统计机构共为领导干部培训统计法律法规41场次,培训人员2600人次。三是开展经常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在中国统计开放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和时间节点,通过摆设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乡村振兴工作、专业年报会等有利契机,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达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四是开展“送法入企”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印发《柳州市统计局开展“送法入企”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发挥统计机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组织统计人员发挥普法宣传员作用,积极帮扶和服务企业,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统计法治体检、统计法律咨询和统计法律援助等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统计,做统计守信企业。五是积极抓好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2023年我局干部职工普法考试参加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七)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4号)的要求,聘请广西佑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柳州市统计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统计执法力量不足。部分县(区)统计局行政编制少,除了局领导外,其他符合参加全国统计执法检查证考试条件的人员很少。目前全市还有4个县(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不足2人。
(二)部分企业对依法做好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一是部分企业领导在统计管理方面重视不够,认为统计工作对自身经营作用不大,只是为了应付统计部门,依法统计意识不强,导致相关统计台账规范程度不够,基础资料收集不够完整。二是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缺乏相应的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知识,导致企业统计工作的衔接困难,统计报表质量不高。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统计法的宣传普及还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知晓度还不够高。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凝心铸魂,进一步筑牢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将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统计全过程,强化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持续下功夫。
(二)全力以赴,依法做好五经普各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普查工作保障,严格执行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审核认定。强化执法检查,坚决抵制普查数据弄虚作假,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严肃处理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五经普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精准发力,进一步提升统计监测分析服务水平。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效果,为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可靠统计支撑。
(四)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推进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深化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利用“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加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的宣传,大力推进依法治统,以高质量统计数据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坚持以深化统计改革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国民经济核算改革,高质量做好GDP核算及预测分析工作。
(六)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继续把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作为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4个层面的统计现代化建设,抓好新入库“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达标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加强对基层调查对象的培训,使企业、项目统计员掌握统计制度要求,从源头上把数据统全统实。
柳州市统计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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