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统计局关于 2024年统计普法工作履职情况的报告
柳州市统计局关于
2024年统计普法工作履职情况的报告
2024年以来,柳州市统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柳州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柳州市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思想引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向纵深推进。根据《柳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柳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党组高度重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把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明确由局政策法规科(统计执法监督局)具体负责落实,并尽力招录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的人员充实工作人员队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预算不少于1万元用于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亲自审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听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并利用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局务会等时机,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及时督促协调推进各项普法工作落实。三是牵头部门认真组织落实。执法监督局及时制定本部门普法年度任务措施清单,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每年12月10日前对普法责任清单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年度普法责任履职情况报告,在网上公示,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二)结合专业实际,深入抓好系统内普法。一是局党组带头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列入学习计划,并先后两次进行专题学习。《柳州日报》在2024年11月29日刊发了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的署名文章。二是全体干部职工经常学。今年我局利用“统计大讲堂”和干部职工大会等时机多次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尤其是《统计法》第三次修改后,我局及时组织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利用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等时机组织县(区)普法工作骨干学习统计法。各个专业科室利用每季度培训会和年报会等时机,持续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三是党员干部结合学。二季度,局党支部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纳入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内容,并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有关统计造假追责条款。四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旁听庭审制度。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所有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观看了一次旁听庭审录相。五是建立了统计法治宣传长廊。在柳州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办公室两边走廊墙上设置了长20米、宽2米的统计法治宣传文化长廊,并且在文昌综合办公楼二楼过道显要位置安放了“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卡通人物宣传图像。
(三)利用多种时机,及时面向社会普法。一是抓住关健少数。积极协调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市委党校每个班次均安排了统计法的学习,主体班还专门邀请市统计局领导到党校作专题授课辅导。应市直相关部门邀请,市统计局每年为机关干部授课不少于5场次。二是突出重点开展“送法入企”服务活动。专门印发《柳州市统计局开展“送法入企”工作方案》,发动所有统计人员利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专业数据核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调研、经济普查入户登记等时机,广泛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服务活动,向企业负责人和统计相关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人员依法统计意识,确保上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三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统计法》。9月12日,市统计局与融水县人民政府联合组织“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利用舞台表演、拉横幅、发宣传品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12月3日,我局随市司法局一道在人民广场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我局计划在12月6日联合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柳南区统计局现场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其他县区也结合自身实际自行组织“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广泛宣传《统计法》。四是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6月5日,组织召开柳州市统计违法警示教育暨党纪专题学习教育视频会,召集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全体人员、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主要经济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学习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今年我局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结束后,及时将有关企业违法问题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五是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制定《柳州市统计局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采取召开党组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民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六是利用新媒体宣传统计法。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统计法律法规,转载国家、自治区有关媒体刊发的优秀普法宣传作品以及各级领导撰写的学习研讨文章。七是制作并发放统计普法宣传品。今年市统计局共编印发放《柳州市贯彻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宣传册》10000份,制作发放统计法宣传鼠标垫4000个,制作宣传横幅5条。
根据2024年柳州市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自评评分标准,柳州市统计局在组织领导、系统内普法、面向社会普法、创新创优和加分项上共得分95分。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我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虽然有明显进步,但总体法治宣传基础依旧薄弱,宣传载体还不够丰富,目前企业、群众统计法治观念仍不够强。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强。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筑牢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根基。
(二)持续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将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的有效执行,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和职业道德界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并以此为准绳科学高效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普及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厚植统计法治精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突出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继续推动把统计法和统计领域党内法规文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和全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完善配套学习制度,促使知行合一。继续做好对部门统计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四)积极推动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结合9月12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活动,组织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
柳州市统计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