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3-16 15:20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柳州市统计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要求,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机构、落实人员负责办公室对外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及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更新了“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分类,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以免费的方式将内容公开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向社会公布。根据编制目的和范围要求,按时对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及时上传需要公布的最新政府信息,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条。柳州市组织开展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我局均按要求参加,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得到提升。我局还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落实《条例》的自觉性。与此同时,我局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事业单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导他们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局属有关单位形成并应公开的信息也均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及三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及时公布。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以公开促进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的落实

柳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为客观反映国情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扎实搞好国民经济核算和各项统计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柳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每季度公布柳州市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各门类经济数据,供公众查询。及时公开了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和大项活动情况。

(二)以公开促进统计工作落实

充分发挥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先后公布了《2014年度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评比获奖单位的通报》、《关于调整柳州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等。为方便统计人员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先后公布了柳州市统计局关于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以公开推进财务工作制度落实

柳州市统计局2014年度财政决算、2015年度财政预算以及2014年度“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均在本单位办公场所信息公开栏内以纸质文件的形式进行了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账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四)以公开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化

柳州市统计局系统的政府采购、招标等情况均按要求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柳州市统计局2015年在柳州市政府网站上按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共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148条,并对不完整信息及内容发生变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及时的更新。我局所形成的政府信息,凡需公开的,均按要求在形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市图书馆等3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向社会公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柳州市统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局办公室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点。2015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去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柳州市统计局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柳州市统计局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不长,一些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将认真自查,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公布方式和渠道

本年度报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柳州统计信息网、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柳州市档案馆、柳州市图书馆等途径向全社会公开。

九、联系方式

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2楼,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人:李春帆,联系电话:2825241。

柳州市统计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