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24-01-04 15:3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柳州市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加强重点信息公开,充分立足部门职能,围绕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充分展示一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定期公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推动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我局在门户网站按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并及时动态更新工作信息,同时在局微信公众号“柳州统计”上及时发布局工作动态、宣传上级统计政策法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加强沟通互动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在解读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今年我局虽没有出台政策性文件,但也及时跟进学习了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解读业务流程和注意事项。二是积极回应关切,强化政民互动。积极回应群众在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已申请公开等政民互动板块提出的关于获取数据和统计业务咨询的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更好服务社会公众。2023年我局未直接收受社会民众和单位、团体依申请公开事务。2023年我局共收到“局长信箱”信件22封,内容均为要求提供相关统计数据,我局均及时进行了回复,未收到申请人不满意评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查管理,定期开展信息内容自查整改。截至12月31日,“柳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信息255条,网站挂载统计工作动态信息154条、党建信息9条、图片报道信息47条,公开政策性文件2份,并同步在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中进行了解读,发布一般性文件3份,转载上级统计法规、制度、标准4份,人事类文件(信息)8(份)条、财政预决算信息9条、招标类信息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主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柳州市统计局政府门户网站、“柳州统计”微信公众号。日常做好办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后台管理工作,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确保正常运转,确保不出现泄密事件;对网站安全进行在线监控,做好网站服务器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网页防篡改等安全防护工作;及时动态更新工作信息,及时发布局工作动态、宣传上级统计政策法规。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和信息写作小组。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为各专业科长(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成立了局信息写作指导小组,对各科室(中心)信息员进行信息编写业务指导,有效提供了信息编写的水平,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们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府关于政务公开业务及相关的文件了解不够深入,政务公开的规范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要求,加强对业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保持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