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06-19 17:55   

 各市、县(市、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3〕9号)要求,认真做好我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简称“两员”,下同)选聘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两员”选聘及管理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部署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庞大的社会性系统工程,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之一。“两员”是普查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和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使用手机或PAD等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入户采集数据,采集数据涉及财务和资产负债等经济指标,对“两员”的要求高、选聘培训难度大。各级普查机构要将“两员”选聘及管理作为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从事关经济普查大局、事关数据质量生命线的高度抓好抓实。

二、明确“两员”的职责,细化普查工作任务

普查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普查员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学习培训掌握普查工作技能,向普查对象解答制度规定,依法采集普查数据,核实数据问题,要求普查对象据实纠正数据,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一)普查指导员的工作任务。一是掌握所负责的普查区域范围及普查区、普查小区边界,了解各阶段工作内容,合理制定工作计划。二是协调、落实所负责普查区域的宣传动员工作,分发普查用品。三是对普查员进行组织、指导。协助普查员完成普查软件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组织、协调、指导、帮助普查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及时解答普查员提出的疑问,掌握普查员工作进度。四是密切沟通联系当地普查机构,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将普查机构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普查员。五是严格执行各阶段质量控制办法,开展数据检查,参与事后质量抽查。六是组织普查员做好普查资料收集、整理和普查设备交接。七是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普查员的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参加普查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有关细则,熟练掌握普查工作所需技能。二是主动熟悉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界线和电子地图,按地形和道路情况制定入户路线。三是入户登记时,向普查对象做好宣传告知工作,认真查阅核对普查对象的各种证照和会计、统计、业务核算等资料。四是正确使用普查设备(或智能手机等手持电子终端,下同)完成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的数据采集、审核、上报。五是严格执行各阶段质量控制办法,开展数据检查,参与事后质量抽查。六是做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普查设备的保管。七是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按照统一的原则方式要求,选优配强“两员”队伍

(一)“两员”的配备原则。按照普查小区配备“两员”。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选聘2名普查员(其中1名可以是指引带路的辅助调查人员,选聘条件可以放宽),需使用安卓7.0及以上操作系统的手机或PAD(不支持苹果手机系统)进行入户调查,调查时必须保证2人同行;每10名普查员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原则上,少于150个普查对象(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的居(村)委会,就作为一个普查小区。大于150个普查对象的居(村)委会,按150的倍数估算普查小区数量(如一个有620个普查对象的社区居委会,应估算为4个普查小区)。普查员的配备要留有一定的预备人员。

(二)“两员”的基本要求。普查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经培训能够使用手机或PAD数据采集程序独立开展工作。参加过普查或具备一定财务、统计、经济知识的人员优先聘用。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普查员所具备的条件外,政治觉悟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熟悉普查区情况,具有指导普查员顺利完成普查工作的能力。

(三)“两员”的选聘方式和时间要求。县(市、区)普查机构应通过向社会招聘、购买服务,或者从相关单位商调等方式选聘“两员”。要积极拓宽选聘渠道,可以从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各类驻村干部、城乡社区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中择优选聘“两员”。也可以公开招募居住在当地的大中专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寒暑假留校的师生、退休教师,以及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等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志愿者参与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两员”选聘分为入户清查(2023年8-11月)和普查登记(2024年1-4月)两个阶段,请于2023年7月2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选聘工作,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选聘工作;第二阶段的选聘工作,可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进行。

四、全面加强“两员”的培训和管理

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对“两员”进行系统全面的线上或线下培训,以集中面授为基础,采取网络培训、多媒体课件学习等多种培训方式,侧重模拟调查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确保“两员”熟练掌握普查工作所需各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普查设备的使用、普查表的填报方法。各级普查机构要对本级选聘的“两员”进行培训考试,并及时将培训考试合格且签订保密承诺书的人员信息,录入或批量导入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建设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工作调度和普查人员管理系统”,编码制发《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

各级普查机构要制定“两员”的管理制度,规范普查工作纪律,强化人员管理。应尽可能保持“两员”队伍的稳定。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随意更换商调的“两员”。更换或新增普查指导员或普查员时,应做好工作交接和培训,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两员”证件及信息管理,指定专人定期管理维护“两员”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制作电子证件,建立规范化、信息化的“两员”管理体系。

五、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市按照“两员”选聘及管理工作要求,认真指导所辖县(市、区)分别于7月25日和12月10日前,通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工作调度和普查人员管理系统”完成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两员”信息上报。联系人:李华。电话:0771-5578823,电子邮箱:gxpczx@126.com。

附件:按市县分组预计普查对象和两员选聘数量情况表

                       广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